北京商务中心区管理委员会
日期:2018-09-11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商务中心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六、绩效评价情况
七、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北京商务中心区管理委员会是市政府在商务中心区设立的、代表市政府统一行使北京商务中心区开发建设和管理职能的行政机构,与区委商务中心区工委合署办公。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北京商务中心区管理委员会由1家行政单位北京商务中心区管理委员会和1家事业单位北京商务中心区土地资源发展中心构成。
二、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1,164,262.87546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98,174.52229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0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766,088.353172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398,029.22319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6%;上级补助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145.2991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4%。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94,638.8909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2.74094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94%;项目支出92,806.15003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8.06%;上缴上级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2017年结余分配0.000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69,623.984480万元。
与2016年同期对比,本年收入增加299,942.086073万元,增幅305.34%,本年支出增加31,581.589439万元,增幅 50.08% 。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731.3287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7,851.96379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6.11%;公共安全支出624.6592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8%;科学技术支出5,116.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5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4,650.65636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1.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2.14403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9%;农林水支出315.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6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0.90535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7年度决算7,851.963799万元,其中:
“商贸事务”2017年度决算7,851.471573万元,主要用于公共服务支出、北京CBD商务节、跨国CBD圆桌会以及CBD核心区业务安全保障经费支出;
“群众团体事务”2017年度决算0.492226万元,主要用于专职工会工作;
2、“公共安全支出”2017年度决算624.659200万元,其中: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017年度决算624.659200万元,主要用于人才公租房运行维护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2017年度决算5,116.000000万元,其中: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017年度决算5,116.000000万元,主要用于国际企业扶持和产业转型升级及楼宇经济管理系统、综合资源管理及运行监测系统运维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7年度决算34,650.656365万元,其中:
“民政管理事务”2017年度决算1.906200万元,主要用于市级社会建设非公党建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7年度决算272.311665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补助、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7年度决算34,376.438500万元,主要用于人才公租房、地铁十号线建设、国际企业扶持和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落实职工住房补贴资金;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7年度决算92.144034万元,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17年度决算92.144034万元,主要用于按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经费;
6、“农林水支出”2017年度决算315.000000万元,其中:
“其他农林水支出”2017年度决算315.000000万元,主要用于功能疏解工作支出;
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17年度决算80.905353万元,其中:
“商业流通事务”2017年度决算80.90535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发展综合保障支出;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898.56893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城乡社区支出45,898.56893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2017年度决算45,898.568931万元,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017年度决算45,898.568931万元,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及城市建设支出;
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832.740943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 他社会 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 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 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支出。
第三部分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62.278061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9.306200万元减少7.02813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决算数61.496200万元,与2017年预算下达数 61.496200万元持平;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赴美国、日本考察当地旧城改造及高新企业洽谈合作模式及赴法国拉德芳斯参加世界商务区联盟会议等方面,2017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9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 6.832911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 1.710000万元减少1.71000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落实厉行勤俭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公务接待 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0.781861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 6.100000万元减少5.31813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 与2017年年初预算数0.000000万元 持平。2017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 0.000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0.781861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 6.100000万元减少5.318139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17年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车均运行维护费 0.26062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212.977226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北京商务中心区管理委员会(汇总)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84.6996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3.7195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0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70.9801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21,018.379357万元,其中:汽车3辆,55.910888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0.000000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00000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绩效评价情况
本部门严格按照规定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管理,对项目执行进行有效控制,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