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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beat365官网在线体育_bus365汽车票app下载_Microsoft 365家庭版人民政府和平街街道办事处

        日期:2018-02-14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和平街街道2018年预算

            目 录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五、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六、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名词解释

            部门预算表目录:

            1.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2. 部门收入总表(预算02表)

            3. 部门支出总表(预算03表)

            4.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5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06表)

            7.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07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08表)

            9.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10.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和平街2018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工委办、人大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工委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工委会议的筹备、组织和文秘、信息工作;负责工委印信的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机要通讯;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国家安全工作,负责街道工委的调研工作;负责区委交办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区人大常委会及人大街道工委交办的有关工作。

            2、组织科:负责社会领域党建(社区党建、商务楼宇党建、非公党建)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指导检查落实社区党委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街道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奖惩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授权,负责对专业管理部门派驻街道机构负责人的评议、考核和监督工作;负责社区基层党组织的建立、换届选举和任免工作;负责社区党建协调指导委员会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街道人事工作;负责侨务、对台、统一战线工作;负责区委党校分校日常工作;负责政协委员进社区工作。

            3、行政办公室:负责办事处主任办公会会务工作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工作;负责办事处文秘、印章、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办事处依法行政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协调、服务、联络和接待工作;负责机关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后勤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配套用房的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办事处、社区基础设施管理、网络建设工作;负责信息上报工作。

            4、工会:负责辖区基层工会组织的组建工作;负责签订会员的劳动合同;负责收取工会经费;负责企业民主管理和厂务公开工作;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工会活动。

            5、妇联、文明办、团工委:妇联:负责地区妇女工作,按照妇联章程,指导社区妇代会工作;依据《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加强与辖区内单位及其妇女组织的联系与合作,培育以妇女为主体会员的协会、联谊会等基层群众组织,推进街道妇女工作的社会化;贯彻执行上级妇联组织及同级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树立并宣传妇女先进典型,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文明办:负责街道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为主线,在辖区开展以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市民思想道德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重点是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组织、协调、指导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社区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和思想道德建设。

            团工委: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作用,开展符合街道特点的青年活动。做好团费的收缴,接转团组织关系及团员注册、年终统计工作。负责制定街道、社区团建计划,在条件成熟的非公企业建立团组织。关心青少年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代表和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6、监察科:负责党员干部的党风党纪教育工作;负责受理党员干部的控告和申诉,以及对有关问题的调查取证工作。

            7、宣教科(文化服务中心):负责机关政治理论学习和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协助开展本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组织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体育事业;协助文化市场管理。负责社区市民教育、科普宣传工作;负责辖区内规范化用字工作;负责扫黄打非工作;指导管理辖区内各种文体协会、社区教育工作;

            8、计划生育社区卫生办公室:负责计划生育法规、政策、知识的宣传、普及教育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包括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考核和奖惩;加强计划生育和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工作。

            卫生:负责制定和实施属地公共卫生发展计划,贯彻落实各项公共卫生工作;负责指导、管理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规划;协助相关部门打击非法行医和疫情情况跟踪和上报工作;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和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负责红十字协会工作和组织献血工作;协助做好地区重大动物疫病疫情的防控工作;

            9、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部署,制定本地区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协调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地区平安建设及维稳工作;负责指导治保会和社区保安工作,搞好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和社会面防控工作;负责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考核、评比工作,负责交通疏堵工作;负责防火安全的宣传教育、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外来人口管理办公室,与有关部门配合做好外来人口的管理及向外地来京人员出租房屋的综合管理工作,做好人口调控及预防煤气中毒工作;做好禁毒工作;做好老旧小区门禁维保工作。

            10、安监科:负责本辖区的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承担本辖区安委会的日常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上级的各项决定,组织、完成本辖区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任务;负责在区安监局规定的权限内,对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违章的生产经营活动;负责协助有关科室做好安全生产许可的初审工作;负责及时组织各类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上报事故情况,协助、配合、参与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受理调查、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工作负责及时汇总上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情况、及各种报表、信息、数据、文件等资料;负责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整改的监督检查工作。

            11、国防教育办公室:负责辖区民兵组织的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和武器装备的管理;负责辖区内预备役军官,士兵的登记工作;负责国防教育和征兵工作;协助做好双拥共建工;负责人防工程管理。

            12、城建科(房管科):协助做好环境保护、供暖工作;负责对辖区施工工地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辖区节水、防汛工作;组织和协调辖区爱国卫生运动;负责辖区绿化美化建设的指导和管理工作;指导辖区社会单位和居民开展垃圾减量、垃圾分类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房管科:负责普通地下室安全管理工作、城镇私房防汛、城镇房屋及设备普查等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房地产经纪活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房屋拆迁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物业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13、民政科:指导地区双拥工作,组织开展双拥共建活动。按政策调整优抚对象的抚恤金和补助标准,落实各项待遇,负责走访慰问优抚对象。负责社救工作,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负责地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护送工作。按政策调整地退、军退人员工资标准,落实各项待遇。贯彻有关殡葬管理规定,开展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宣传工作。负责地区民族、宗教工作。负责区域勘界统计工作。保障性住房工作。负责地区捐款捐物工作及爱心家园超市相关工作。负责地区民政统计台帐信息系统,统计、汇总、报送工作。负责和平街慈善分会的资金募集及救助工作。负责落实各项为老服务政策,做好地区老龄服务工作。负责水库移民工作。

            14、劳动社会保障科: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负责辖区内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监察;负责办理北京知青及子女返京工作;负责辖区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纳及保险扩面工作。

            15、财政科:负责街道财政预算的执行和决算工作;负责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财务预算会计日常业务;负责编制上报会计报表、财务资料,撰写有关财务分析、财务报告;负责街道住房公积金汇总清缴和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工作;负责街道各种经费的发放;负责办事处固定资产的账目管理;负责对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审计和业务指导;负责辖区税源建设工作;负责个人出租房屋税收代征代缴工作。

            16、统计所: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统计报表制度,采集、处理、分析、提供和管理统计资料,执行国家统计标准;组织完成国家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在本地区的实施;组织指导被调查单位和住户的统计工作,建立健全本地区的统计台帐制度和统计档案制度;负责对有关统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负责为本地区提供统计服务。

            17、社区办(社区服务中心):负责制定社区发展规划;协助做好社区居委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负责指导社区居委会搞好社区建设;指导社区制定综合服务发展计划和实施工作;指导社区服务中心及所属服务分站的固定资产管理监管工作;负责社区内社会服务资源的统计和配制工作。

            18、司法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非监禁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与律师事务所的联系,开展公益法律服务。

            19、指挥中心:负责对本地区社会治安、城市管理及突发事件的协调调度、处置处理。负责辖区视频监控系统的运营维护,确保运转有效。负责全模式社会服务管理工作的全面落实工作,督导、指导职能科室、社区完成落实区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全模式十一大模块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接听、处理办事处24小时值班热线电话反映的问题和矛盾,积极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解决落实各种矛盾和问题。负责区各级传真件接收发工作。负责地区绿化环卫站建设、管理。负责地区优美大街环境协管员队伍的管理,协调、配合职能科室完成市区环境的检查、验收工作,完成市区环境卫生等各类督办件。

            20、矛盾调处分中心:负责重点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负责交办、排查立案的协调、督办工作;负责来电、来访事项的接待、登记、交办、转办、督办工作;负责信访信件的阅析、登记、交办、转办、督办、回复工作;负责政民互动综合服务平台网上回复工作;负责信访宣传、代理、风险评估工作;负责信访苗头信息预报工作;负责社区业务指导和考核工作。

            21、残联:宣传残疾人保障法,贯彻落实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体活动、信访、无障碍建设、扶贫和社会保障等工作。

            22、城管执法队:依据2007年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97号《北京市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第五条规定,城管执法机关根据国务院和市人民政府关于相对集中处罚权的决定,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下行政处罚权(以下简称处罚权):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处罚权;二、市政管理方面的处罚权;三、公用事业管理方面的处罚权;四、城市节水管理方面的处罚权;五、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有关处罚权;六、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有关处罚权;七、城市河湖管理方面的有关处罚权;八、施工现场管理方面的有关处罚权;九、城市停车管理方面的有关处罚权;十、交通运输管理方面的有关处罚权;十一、工商行政管理方面对流动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权;十二、城市规划管理方面对违法建设的有关处罚权;十三、旅游管理方面对无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行为的处罚权;十四、市人民政府决定由城管执法机关集中行使的其他处罚权。

            23、社保所: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和北京市有关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本辖区失业人员动态管理与就业服务;负责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管理与服务;负责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负责政策性存档人员、无档案人员社会保险代办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经办;负责“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及无保障老人福利养老金的经办工作;负责新增非公经济企业就业人员社会保险代征代缴;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事务性工作;负责优抚对象费用发放工作;负责对辖区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人员管理;负责社区社会保障工作者的业务指导工作。

            2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负责本地区(行政区域)食品(含食品添加剂)、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以下统称为食品药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有:一.负责宣传、贯彻、实施食品药品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二.负责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食品流通许可工作。落实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环节(小型餐馆、快餐、小吃店、食堂、民俗旅游户、夜市、甜品站、饮品店等餐饮服务业态)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零售环节的日常监管,以及个体诊所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管,履行对上述环节的市场检查、发现问题及上报的工作。三.落实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食品安全年度检查、食品安全信息报送等工作。落实辖区内食品药品快检计划,并结合辖区特点协助区(县)局完成食品药品日常抽检及风险监测任务。四.承担对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环节(小型餐馆、快餐、小吃店、食堂、民俗旅游户、夜市、甜品站、饮品店等餐饮服务业态)及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零售环节的简易程序处罚。承担区(县)局指派食品药品的一般程序处罚。五.落实食品药品的专项整治行动,配合辖区有关部门完成相关专项整治工作。负责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的受理工作,承担或参与对投诉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和反馈工作。六.执行市局、区(县)局部署的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对抽检不合格企业的监督整改、风险监测问题的调查和核实等任务。协助完成辖区内大型活动和重要节日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任务。参与食品药品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七.承担街道(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行政许可职责和行政执法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和平街部门行政编制93人,实际82人;事业编制43人,实际35人;聘用人员116人。

            离休人员4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强化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利用和平e家亲等新媒台平台,开展正面宣传,发挥思想引领作用。

            2.突出重点,不断改善城市功能品质。一是疏解功能提升发展。二是建设优美城市环境。三是营造地区和谐稳定局面。

            3.服务民生,持续推进治理水平提升。一是提高公共服务能力。二是加强社会治理创新。三是深化社区服务管理。

            4.扎实作风,进一步增强党的基层基础建设。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二是深化基层党建工作。三是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8201.0042万元,比2017年7801.5066万元增加399.4976万元,增长5.12%其中:财政拨款8201.0042万元,比2017年7801.5066万元增加399.4976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与2017年持平;其他资金0万元,与2017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2921.1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5.62%,比2017年2594.04万元增加327.15万元,增长12.61%。

            (二)项目支出预算5279.8142万元,占总支出预算64.38%,比2017年5207.4666万元增加72.3476万元,增长1.39%。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15,343.777721万元,其中:汽车13辆,177.965443万元;无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五、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和平街街道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3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96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数3.3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15.66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

            六、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8年和平街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和平街街道办事处1家行政单位以及和平街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等3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68.476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十、名词解释

            本部门无专业性较强的名词


        附件:


        1.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2. 部门收入总表(预算02表)


        3. 部门支出总表(预算03表)


        4.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5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06表)


        7.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8.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08表)


        9.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10.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