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是发展农村经济和实现农民增收致富的物质基础。随着我区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大量实物形态的集体资产转化为货币形态,农村集体资产总量持续增加,产业发展规模逐渐扩大,集体经济活动日益频繁,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资产及收益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基层干部廉政风险增大,亟需加快建立主体明确、职责清晰、管理科学、运行规范、监督到位的管理和运行机制。为管好、用好农村集体三资,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现就加强我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以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水平为目标,突出监管的系统性、创新性和实效性,健全集体三资管理和运行机制,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加快推进农村城市化、建设城乡一体化先行区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及工作原则
(一)工作目标
按照过程全监管、范围全覆盖的工作思路,健全政府、社员、中介三方监管的组织体系,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控的制度体系,搭建集体经济在线监管平台,全面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水平,实现监管系统化、操作规范化、监控信息化,确保资金安全完整、资产保值增值、资源合理利用。
(二)工作原则
坚持依法监管原则。农村各级集体经济管理部门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指导、监督、检查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各级集体经济组织要依法经营管理集体经济。
坚持民主监督原则。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坚持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农民对集体经济事务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收益权、监督权,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坚持科学管理原则。健全集体三资管理和运行机制,提升集体三资管理系统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创新集体资产运营模式,增加集体收益,促进农民增收。
坚持农民受益原则。把以人为本、实现民生幸福作为工作的落脚点,把解决好农民问题、保障农民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放在突出位置,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根本利益。
三、健全管理体制,加强三资监管组织体系建设
(一)健全乡级集体三资监管机构
组建乡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对集体三资管理进行监督、指导、检查,逐步形成党委政府统筹协调、职能部门监督管理、乡村集体组织实施、中介机构参与服务的工作机制。完善机构设置,明确主要职责,制定议事规则,保障人员配备,确定办公地点,加大经费投入,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水平。
(二)健全乡、村两级集体经济组织
在乡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下,健全乡、村两级集体经济组织,明确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主体。各乡要健全乡合作经济联合社、村经济合作社;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革的乡村,要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健全集体经济组织民主管理运行机制,切实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三)规范委托中介机构代理服务
集体经济组织在保持集体三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可委托中介机构代理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在财务委托代理服务的基础上,拓展服务内容,逐步实现资金、资产、资源、合同、项目等经济事项的委托代理服务。委托代理机构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协议规定承担委托单位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工作,接受委托单位和集体经济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检查。
四、完善运行机制,加强三资监管制度体系建设
(一)建立合同联预审机制,完善土地资源及合同管理制度
在符合功能区总体规划和发展定位的基础上,统筹使用产业用地。农村集体产业用地原则上由集体经济组织投资自行开发建设,应依法规范使用集体土地,不得随意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签订单纯出租土地合同,进行非农业建设,杜绝违法建设。
建立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联预审机制,做到事前审查、超前防控。由区纪委、区监察局、区农委、区农经办、区审计局等部门指导、监督各乡开展集体经济合同联预审工作。
各乡组建经济合同联预审工作机构,对乡、村两级签订经济合同进行联预审。要明确联预审合同范围以及联预审的内容、程序、方式,制定责任追究办法。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项目准入、四规合一等规定签订经济合同,并使用统一规范的合同文本,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在履行民主程序的前提下,试行村级印章委托乡级管理。对未履行联预审和民主程序、违规使用公章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健全集体土地资源、经济合同管理台账及其备案和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动态监管。
(二)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健全监督管理制度
建立三资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做到事中跟踪、事后审计,强化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审计和纪检监察部门的外部监督。健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审计、稽核制度,重点对财务收支、资产变动、土地征占收入管理使用、应收款项回收、集体投资收益等进行定期内部审计,防止资产流失。实行农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干部的主要依据。各级集体经济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集体三资的监督、指导、检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有效防止各类问题的发生。
(三)规范集体投资项目管理,实行项目准入制度
坚持公开、透明、规范的原则,实行产业项目准入制度。利用集体所有或集体拥有使用权的集体资源资产,对符合规划建设条件的项目进行建设和招商引资,实行招投标管理。农村农用地内的一产项目、产业用地内的二产三产项目、绿化用地内的3—5%绿色产业项目,均应按照产业项目准入标准,实行产业项目准入管理,促进农村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积极探索产权交易市场建设,逐步推行集体资产通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切实提高资产收益。
(四)积极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按照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的基本方向,以村级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以建立乡级统筹的经济管理、社会管理体制“两个统筹”为目标,坚持乡村联动、资产资源联动、经济体制改革与社会体制改革联动的“三个联动”,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五)强化三资管理绩效考核,建立考核评价制度
注重实绩,引进考评激励机制,加强对三资监管职责履行情况和管理实绩的考核评价,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对乡级领导班子综合考核指标评价体系,对全区农村规范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强化绩效管理。各乡要制定本乡集体三资管理考核评价办法,健全激励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指标,提升三资管理效益。
五、搭建监管平台,加强三资监管信息系统建设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搭建农村集体经济在线监管平台,对农村集体经济实施规范化、信息化、动态化监督管理,逐步实现农村集体经济过程全监管、范围全覆盖,确保资金安全完整,资产保值增值,资源合理利用。
建立资金管理系统,规范财务管理,实施在线审计,全程监控农村财务收支状况、大额资金审批流程及大额资金流向。建立资产管理系统,推行电子条码管理,实现对固定资产的全程跟踪管理。建立资源及合同管理系统,实现电子备案,规范经济合同管理。
六、规范基础管理,提升三资经营管理效益
规范集体资金和财务管理。规范集体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经法纪,规范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银行账户管理,落实账款分管制度;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严格审批程序,确保专款专用。规范集体财务管理,实行财务计划管理,严格财务开支审批,对于大额资金、重大项目资金、专项资金等使用,履行相关规定,控制非生产性支出;规范集体债权债务管理,及时清理债权债务。
规范集体资产管理和资源管理。规范集体资产管理,健全固定资产折旧和购建、集体资产在建工程等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清产核资;规范集体资产处置程序,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处置集体资产。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联动。成立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监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各乡党委、政府要将加强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工作机构,健全工作制度,配齐配强人员,形成党政齐抓共管、部门组织协调、乡村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为加强三资监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规范管理,确保实效。按照整体设计、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思路,构建三资管理制度体系。各乡党委、政府要结合本乡集体经济发展实际,研究配套的三资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价制度,确保管理规范,取得实效。农村各级集体经济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指导、检查,强化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农村经济管理干部的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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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二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