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首页>>政务公开>>政策文件>>区政府文件
        1. [主题分类] ----
        2. [发文机构] ----
        3. [实施日期] ----
        4. [成文日期] ----
        5. [发文字号] 朝政发 〔2006〕 16号
        6. [废止日期] ----
        7. [发布日期] ----
        8. [有效性] ----

        朝政发[2006]16号 关于加强农村地区环境建设建立长效机制的意见

        日期:2006-10-26 11:24:01.0 18:05 来源: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beat365官网在线体育_bus365汽车票app下载_Microsoft 365家庭版人民政府关于

        加强农村地区环境建设建立长效机制的意见

        (朝政发〔200616号)

         

        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今年以来,农村地区紧紧围绕“加强城市管理,迎接奥运盛会,促进科学发展”这一全区中心工作,以迎接世青赛、备战奥运会为契机,以治理暴露垃圾、拆除违法建设、整治小广告、改造提升有形市场等工作为重点,全面加强环境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地区环境建设水平,改善环境面貌,经区政府研究,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完善垃圾治理体系,实现无暴露垃圾目标

        坚持“属地管理、责权统一”的原则,按照任务分解到位、组织实施到位、配套设施到位、宣传教育到位、管理监督到位、资金落实到位的要求,做到有专项制度、有专人负责、有配套设施、有专人保洁、有保障措施,实现管理全覆盖、机制长效化、垃圾无暴露的目标。

        (一)明确责任主体,imes New Roman'; mso-fareast-font-family: 楷体_GB2312">

        1. 完善“村收集、乡运输、区消纳”的三级垃圾管理措施。以村为单位,根据村域面积、人口数量等因素,安排专门人员,对村域内垃圾进行清扫、收集。乡域内主要道路、主要大街以及村管范围外其他区域垃圾,由乡保洁公司(队)负责清扫、收集。乡(村)密闭式垃圾压缩转运站或垃圾中转站内的垃圾,由各乡保洁公司(队)或委托区环卫中心运送到垃圾消纳场,由区统一消纳,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区财政按照各乡实际运输垃圾量,将垃圾转运费拨付给各乡。凡在高安屯卫生填埋场消纳的,垃圾消纳费由区财政直接与高安屯卫生填埋场结算;由各乡自行消纳的,由区财政将垃圾消纳费拨付各乡。

        2. 责任主体和工作职责。

        区环卫中心负责区管道路保洁工作。

        区水务局负责对沟渠河道进行整治,整治后委托各乡进行日常保洁。

        区城管监察大队和各乡城管监察分队负责查处偷倒垃圾行为,加强执法检查。

        区城管监督中心负责推进农村地区网格化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

        各乡负责乡域主要道路、主要大街的保洁以及全乡垃圾清运工作,监督各村做好其承担的垃圾收集和保洁任务,监督各驻区社会单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3. 保洁队伍的管理和培训。加强乡、村两级保洁队伍建设,实行统一招聘、培训和管理。各乡、村要根据保洁任务,划分具体责任地段,落实具体责任人,做到定人、定岗、定职责、定时限、定工资。保洁人员按照环卫作业标准和规程进行作业。保洁人员的培训由区农委统一纳入全区劳动力培训范围,进行专门培训。

        4. 推进乡、村保洁队伍专业化。各乡可根据实际情况,推广南磨房、管庄等乡的经验,按照政府搭台、市场运作、群众参与的模式,将保洁工作交由专门的保洁公司承担;也可借鉴高碑店乡的做法,组成专业化保洁公司,实行企业化运作。区政府在资金、设施等方面给予扶持。

        (二)加大硬件投入力度,完善环卫设施建设体系

        环卫设施建设是实现农村垃圾有效管理的基本条件,各级财政要设立专项资金,加大对农村地区环境建设急需的环卫设施建设力度。

        1. 对农民搬迁上楼的新村,环卫设施从公建配套中解决。

        2. 对近期内将实现农民搬迁上楼的村,采用垃圾中转的过渡模式。根据各乡实际需要,配备足够数量的临时垃圾房(箱)及配套车辆,村民定时定点将垃圾倒入临时垃圾房(箱),由乡(村)保洁公司(队)将垃圾运送到垃圾中转站,最后由各乡保洁公司(队)或委托区环卫中心将中转站垃圾运送到垃圾消纳场。

        3. 对近期内不能实现农民搬迁上楼的村,采取密闭式压缩转运模式。由区农委、区市政管委根据各乡需求,统一规划建设密闭式垃圾压缩转运站。由乡(村)保洁人员将垃圾运送到密闭式垃圾压缩转运站后,再由各乡保洁公司(队)或委托区环卫中心将垃圾运送到垃圾消纳场。

        4. 对社会单位所属、但环境卫生长期无人管理的地区,由区政府配齐相关环卫设施后,纳入属地管理。

        5. 2007年春节前,由区统一规划设计的密闭式垃圾压缩转运站要全部建成。各乡根据实际需求,配备密闭式保洁车或三轮保洁车,并配备洒水车和抽粪车。要整合科技创安工程的资源,逐步将辖区内环境管理纳入即时监控范围。

        (三)引导全民参与环境建设,建立宣传动员体系

        各乡要结合当前开展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导群众转变生活习惯,倡导建立健康、文明生活方式,调动其参与环境建设的积极性。要把组织群众、发动群众作为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努力营造“人人动手、美化家园”的良好氛围。各村要将垃圾管理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并切实承担起监督和落实的责任。

        二、加强城市规划管理,遏制违法建设行为

        (一)建立违法建设监控机制。要配齐配强监督队伍,形成日巡查、月报表、城管队员包村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并落实拆除责任,形成完善的“监督?举报?拆除?反馈”机制。

        (二)建立现存违法建设处理机制。对农村地区现有违法建设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台帐。对符合规划用地性质、可进行升级改造的,要及时补办手续;对违反规划、无保留价值的,要坚决予以拆除。

        (三)建立土地使用功能恢复机制。对违法建设拆除后腾退的土地,各乡要落实管护责任,按照土地规划性质恢复其使用功能。

        三、制定实施农村地区有形市场建设规划,改造提升农村有形市场

        (一)按照“规范引导、优化布局、培育特色”的原则,由区农委、区市政管委、区商务局、市规划委朝阳分局、市国土资源局朝阳分局、工商朝阳分局等部门组成工作组,按照农村地区“六九八”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全区农村地区有形市场建设规划。

        (二)现有农村地区的有形市场建设,采取撤销、保留、升级等方式进行调整。凡符合城市规划和功能定位的市场,具备相关手续的,要进一步加强管理;相关手续不完善、但发展前景好的市场,经规划、国土等部门补办手续后,予以保留使用。对符合城市规划、但不符合产业发展规划的市场,要及时转型,改造升级。对不符合城市规划、但确属群众生活必需的蔬菜、粮油、小商品等便民市场,应随着城市规划的实施和商业配套的完善逐步撤销。对既不符合规划、又无发展前景的市场,要坚决拆除,及时恢复LY: 'Times New Roman'">

        (三)重点功能区或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市场,在项目实施时,予以拆迁腾退。自发形成的街头露天市场,实行属地负责,工商、城管、商务等部门联合执法,予以取缔。对废品回收站点,由执法部门牵头,所在乡配合,予以取缔。

        (四)由区商务局负责,研究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问题。

        四、着力解决积存问题,确保不留工作死角

        (一)整治长期积存的垃圾堆放点。对非法垃圾渣土消纳场所全部关闭,关闭后采取好土覆盖、填埋、清运,恢复地貌,属规划绿地的实施绿化,属产业项目的,结合项目建设整地造型,绿化美化。对建筑垃圾堆放点采取清运、覆盖和结合农业项目建设进行整治,对生活垃圾堆放点的垃圾全部进行清运。对长期积存垃圾堆放点的综合整治,由区市政管委、区农委、区财政局派人现场考察,根据规模和实际工作量,提出相应的补助标准。对进行好土覆盖、绿化美化的,享受绿化隔离地区绿化政策。

        (二)加快沟渠河道整治。由区水务局牵头,按照管理权限对环境脏乱的沟渠河道进行全面整治,整治后纳入属地管理,管理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对原用于农业种植的灌溉沟渠,在不影响防汛需要的前提下,予以填平(埋)。

        (三)解决铁路沿线垃圾暴露问题。由区“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协调产权单位对铁路沿线暴露垃圾进行清理,清理后纳入属地管理,管理经费在乡财政体制内予以追加。

        (四)妥善解决粪便消纳问题。由区相关部门协调高碑店等污水处理厂,签订粪便消纳协议。城乡结合部地区的乡,乡域内粪便由区环卫中心负责清运,送高碑店等污水处理厂进行消纳。绿化用地集中或有“一产”种植任务的乡,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修建化粪池,将粪便用于浇灌林地、菜地,有条件的地区还可修建沼气池,进行回收利用,形成循环经济。

        (五)尽快解决征而未用土地的环境脏乱问题。按照“谁征地、谁出资”的原则,由市国土资源局朝阳分局协调征地单位进行治理,或由征地单位出资委托各乡进行治理,整治后纳入属地管理。对因土地征而未用造成垃圾暴露、违章建筑、环境脏乱,征地单位又不配合属地进行整治的,区相关部门暂不予以办理相关手续,并协调市有关部门依法收回土地。

        (六)解决社会单位所属、但环境卫生长期无人管理地区的脏乱问题。对在奥运功能区、世青赛场馆周边和重点地区影响城市景观、百姓生活环境的老旧社区,由产权单位出资,所在乡进行改造;难以协调或无产权单位的,由区财政予以解决。同时增配环卫设施,实行属地管理,管理经费在乡财政体制内予以追加。

        五、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考核制度

        (一)统一思想,加强宣传。各乡党委、政府要把环境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乡党委书记亲自抓、乡长具体抓、主管乡长任办公室主任的领导机构,层层动员,全面宣传,让全地区广大群众参与到环境建设中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落实属地责任。乡党委书记、乡长是本乡环境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是本村环境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落实属地责任制,切实承担起地区环境建设工作的领导责任。

        (三)加强考核,统一标准。制定农村地区统一的垃圾作业体系和考核指标体系,把环境建设列为考核各乡党委、政府的重要指标,作为乡党委考核村支部的重要指标。

        (四)加大监督力度。充分发挥城市管理监督员队伍作用,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与属地沟通,查找薄弱环节,弥补工作漏洞。充分挥发社会监督作用,对责任地段做到有明确标识、公布责任人电话和主管部门电话,便于群众监督。由区网格办每月初向区政府常务会报告上一个月的工作情况,制定整治意见。对出现严重问题的部门和单位,实行责任追究,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区监察局制定的相关办法,追究领导责任、处理责任人。

         

         

        北京市beat365官网在线体育_bus365汽车票app下载_Microsoft 365家庭版人民政府

        OO六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