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beat365官网在线体育_bus365汽车票app下载_Microsoft 365家庭版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全区养殖活禽进行处理的通知
朝政办发[2004]3号
各街道办事处、乡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为全面落实2004年2月3日北京市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实现“双百”目标(百分之百免疫、百分之百监测),打好两个阻击战(禽间疫病传播、人间疫病传播),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区禁养区和限养区内的养殖活禽进行处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处理范围:辖区内所有散养和小规模饲养场的活禽。
二、处理方式及标准:对禁养区内的散养活禽,依法进行没收;对限养区的散养活禽,组织专门人员,入户收购,区财政将按照市场零售价格,给予一定的补偿。此项工作于2004年2月7日底前完成。
三、对收购的活禽,由各街、乡用封闭运输车经消毒后运送到指定地点:朝龙天翔定点屠宰场集中屠宰(联系电话:65892705,地址:豆各庄乡何家坟村北)。
四、对确需保留的大规模活禽饲养场,由饲养场向所在街乡提出申请,并经区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同意后方可保留。饲养场与所在街乡,所在街乡与区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要层层签订责任书。饲养场须对养殖活禽实行百分之百免疫,确保不发生疫情。
五、各街乡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群众的宣传和说服教育工作,依法开展好全区养殖活禽的处理工作。
二OO四年二月五日
(区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联系电话:65090112,6509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