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卫杰(北京金龙九城健康科技中心法人、第十一届政府特约工作人员、朝阳分院支部会员)反映,公共客运车辆及特种车辆如能安装行车记录仪并与交管部门联网,将对我市各类违法违章行为起到震慑作用,并能为警方提供相关证据,因此值得推广。 背景:行车记录仪即记录车辆行驶途中的影像及声音等相关资讯的仪器。安装行车记录仪,不但能够用它来记录车辆所过之处的沿途景色,更重要的是对各类违法违章行为起到记录作用,并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警方提供相关证据。在当下人满为患的北京,交通违章、不法分子碰瓷、盗抢机动车等现象时有发生,单靠政府相关部门设立的监控网络远远无法实现全方位覆盖,也由此使得很多纠纷和案件因缺乏证据而难以判定,导致市民极大不满。鉴于我市交管部门于2010年9月1日通过在长安街、前三门大街等13条重点线路的公交车上依法安装的违法监测设备后取得的良好效果,因此我们认为可以联合安装行车记录礼仪,完善我市监控网络。 建议: 一、鉴于行车记录仪如今较为普遍且体积小、价格又相对低廉,因此交管部门可在借鉴先前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在我市所有运营线路为主干道的公交车、校车、出租汽车及各类特种车辆(如急救车、消防车等)上全部安装行车记录仪,以便有效地弥补固定式监测设备的不足,实现全路段、全天候移动监控的覆盖,这样既可以对各类违章违法行为起到震慑作用,还能够在发生纠纷或案件后及时还原真相并提供证据; 二、交管部门应对此类具有违法违章监控功能的行车记录仪出台相应的像素、存储量、拍摄覆盖范围、视频存储期限等标准,并委托相关企业进行改装或生产,使得此类行车记录仪能够和先前移动监控设备一样与交管部门联网,实时对各类交通违章违法现象自动检测、记录和传输; 三、安装有此类行车记录仪的车辆驾驶者及所属企业需按要求使用设备,不得擅自进行拆卸、改装及改变设备用途,也不得在未到期的情况下擅自删除、剪接设备内存中记录的视频; 四、安装此类行车记录仪所产生的安装、维护、更换费用应由政府承担,不得以任何名义转嫁至驾驶员、所属企业或乘客身上。 |